根据《长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长府办发〔2017〕49号)的规定,按照
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遴选中介机构工作方案及公告的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核、评审会现场答辩及评审等程序,现将
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遴选中介机构拟入库机构的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入库机构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
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电话和信函请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矫柠鸿
联系电话:155 4340 4717
电子邮箱:ccjkjt@126.com
联系地址:长春市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9层
附件1:律师事务所拟入库机构(按答辩顺序)
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拟入库机构(按答辩顺序)
附件3:托管银行拟入库机构(按答辩顺序)
附件4:咨询机构拟入库机构(按答辩顺序)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1:
律师事务所拟入库机构(按答辩顺序) |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
2 |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
3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
4 |
吉林吉天行律师事务所 |
5 |
吉林上维律师事务所 |
6 |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
7 |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
8 |
吉林创融律师事务所 |
附件2:
会计师事务所拟入库机构(按答辩顺序) |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 |
2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 |
3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 |
6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7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 |
8 |
吉林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附件3:
托管银行拟入库机构(按答辩顺序) |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7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8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9 |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
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1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1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1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1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1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附件4:
咨询机构拟入库机构(按答辩顺序) |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北京清科创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 |
上海诺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 |
北京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 |
吉林省沣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5 |
上海投中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6 |
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